保安员巡逻时发现异常物品后,应当根据初步判断异常物品的不同类型,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。
1. 报告服务单位处置
对于疑似巡逻区域内的干部、职工或者居民群众遗失遗忘的无主物品,先把物品名称数量、特征等情况记载在巡逻执勤记录本上,代为保管在保安值班室。然后,迅速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领导,设法寻找物主予以归还。
2. 向公安机关报警
对于疑似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异常物品(如赃物作案工具等),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。特别是疑似爆炸物品,在报警的同时,要做好警戒工作,不让他人靠近异常物品。
3. 设法抓捕歹徒
对于疑似歹徒潜入巡逻区域作案使用的交通工具或者作案工具,应当在对这些物品实施控制(守株待兔)的同时,加强区域的巡视查看,尽力捕获歹徒。
如果执勤区域有门卫的,应当及时通报情况,协同行动,严格控制出门人员,阻止歹徒逃跑。如果没有当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,保安员应当将可疑的交通工具、作案工具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。
4. 处置遗失物品
如果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遗失物品,如钱包、手机等,保安员应立即报告服务单位领导,查找失主。同时,要妥善保管好这些物品,以免被他人误拿或丢失。失主领回物品时,应认真核对物品的相关信息,确认无误后方可归还。
5. 通知相关部门
对于发现的异常物品,保安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。例如,在发现疑似爆炸物品时,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、消防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,以便他们迅速展开调查和处理。
6. 拍照记录
在处理异常物品的过程中,保安员应拍照记录现场情况,包括物品的位置、特征以及处理过程等。照片可以作为证据,为后期调查提供支持。
7. 持续关注
在处理完异常物品后,保安员应密切关注相关区域的动态,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。同时,要总结经验教训,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。
8. 反思总结
每次处理完异常物品后,保安员应进行反思和总结,分析自己在处理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,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总之,保安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物品时,要保持冷静,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。同时,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,共同确保服务单位的安全。